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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水扁爆出七億元密帳洗錢案,法界人士認為,倘若陳水扁死不認帳,恐怕司法亦將拿他無可奈何。主要的原因是:依現行懲貪法律,尚無「財產來源不明罪」。 這一筆混帳,應算在國民黨頭上。國民黨的混帳作風是:在立法院佔絕對多數,上會期制定陽光法案時,卻偏偏不容「財產來源不明罪」立法。這種混帳的國民黨,豈不是國民公敵? 現在,沒有「財產來源不明罪」的惡果已現,陳水扁若因此脫罪,國人應找國民黨來算這筆混帳! 瑞士檢察署的協查通報真是一針見血,要求提供陳水扁的年薪數額,並要求提供陳致中與黃睿靚的職業資訊;明眼人立可看出,這正是開門見山就指向了「財產來源不明罪」。 陳水扁怎麼會有這麼多錢?這是國人的共同疑問。倘若七億元可用一句「選舉經費剩餘」結了案,國務費案又用「絕對機密」大打烏賊戰,SOGO案亦有上千萬元禮券不知下落;總統的龐大財產,來源不明,去向不明,這種國家多麼可怕? 陳水扁的海外帳戶查出了七億元;無獨有偶,與此同時陳水扁亦檢舉李登輝也曾匯出十億元;此說若真,司法單位應不應也查一下李登輝的薪水數額,及有無「財產來源不明」的問題?兩個總統,一位民主之父匯出十億,一位台灣之子匯出七億,真正挖到了台灣政治的痛處。 「財產來源不明罪」是香港廉政公署的利器;四十餘萬月薪的總統,匯出七億元,難道不應交代清楚,或難道能容許他交代不清?國民黨這個偽君子,封殺了「財產來源不明罪」,非但是包庇了陳水扁,也是包庇了天下所有貪官汙吏! 亡羊補牢,從速訂定「財產來源不明罪」,國民黨應負責向全體國人交代這一筆混帳! 【2008/08/17 聯合報】 |
目前再多的扁家爆料新聞,政治效果大於新聞效果、
新聞效果大於實際效果,只要扁家不招出資金來源,檢調又
查不到利益相關的匯款資料,阿扁也只犯了財產申報不實的
小罪,頂多罰錢就結案了,瑞士銀行的款項依然會回歸扁家所用。
這件事不成案最大的徵結就在於 "財產來源不明罪" 的立法從
13年前馬先生在法務部長任內就開始騙台灣人要立法,騙到
現在都當台灣領導人了卻變的絕口不提了,如果阿扁的案子能
換得台灣有 "財產來源不明罪" 的陽光法案立法"完成三讀",
即使阿扁被抓去關了也算是對台灣最大的頁獻。
不過,個人還是很不樂觀,因為這批餓了八年的豺狼虎豹,
連哄帶騙的回到了台灣這座大魚大肉的供桌上,怎麼可能會
立下這樣自斷手腳的法案,就算放過阿扁牠們也不願意完成
立法。